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和我局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審計組,自2016年9月30日至12月20日對坂田學校工程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根據(jù)有關審計準則,區(qū)建筑工務局對其提供的與審計有關的會計資料及其他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對此作出了書面承諾。審計機關的責任是對其審計并作出審計決論。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位于坂田街道龍頸坳地段,經深龍發(fā)改〔2008〕594號批準實施,計劃投資10 495萬元,建設單位為區(qū)建筑工務局,主要內容包括各單體建筑工程、電氣工程、給排水工程、運動場工程以及園林綠化工程等和其他費用。主體房建、土石方以及邊坡支護工程通過在區(qū)住建局公開招標確定中標單位分別為深圳市石巖鎮(zhèn)石建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運工程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湛聯(lián)基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標合同價分別為5 539.72萬元、715.60萬元和957.02萬元。監(jiān)理單位為深圳市兆業(yè)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上述3個分項工程于2008年2月27日陸續(xù)開工,2010年8月20日竣工。臨時變壓器工程直接發(fā)包給深圳市龍供供電服務有限公司,合同價600 000元。監(jiān)理單位為深圳市威彥達電力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該工程于2008年7月22日開工,同年11月12日竣工。
二、工程造價審計情況
該工程造價審計在深圳市廣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和建設單位結算審核的基礎上進行。
2014年1月10日,我局完成了坂田學校土石方工程等4個分項工程結算審計,結算送審造價75 586 948.01元,審計審定造價72 071 123.89元,核減金額3 515 824.12元(詳見深龍審報〔2014〕18號)。
本次結算是坂田學校工程的10KV外線工程和其他費用審計,送審造價7 769 061.25元,審定造價7 647 954.71元,核減121 106.54元。
綜上,本項目竣工決算送審總造價83 356 009.26元,審定總造價79 719 078.6元,核減3 636 930.66元,核減率4.36%。
三、工程財務收支情況
截止審計日期,區(qū)建筑工務局于2006年和2016年共收到區(qū)財政局撥款21 980 769.06元和建設單位管理費1 064 900元,另區(qū)財政局直接支付工程款項55 360 409.03元。
四、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建設單位在項目管理方面,工程資料齊全,但部分工程結算價超合同價較多;在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方面,會計資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會計信息基本真實反映了本項目的建設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
五、存在問題
(一)本次多計工程造價121 106.54元。造價核減的主要原因是:永久用電入網費、工程勘察服務費和10KV外線工程調整,核減121 106.54元。
(二) 10KV外線工程結算價超中標價較多。10KV外線工程合同價260 000元,建安費審定價550 650.89元,超出合同價111.79%。主要原因為工程量增加。
(三)多付永久用電入網費59 239元。永久用電入網費審計審定造價0元, 已支付59 239元, 多付深圳市龍供供電服務有限公司永久用電入網費59 239元。
(四)未按規(guī)定及時報審工程竣工決算。該工程2010年8月竣工,2016年8月區(qū)建筑工務局才將該工程竣工決算報送審計,與《龍崗區(qū)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深龍府〔2008〕29號)第四十二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項目建設單位應在60日內編制完成工程結算、竣工決算,報區(qū)發(fā)改部門委托審計部門審核,并在90日內將完整的建設項目有關資料報送區(qū)審計部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的規(guī)定不符。
六、審計處理意見
(一)關于本次多計工程造價121 106.54元的問題。根據(jù)審計署等六部委聯(lián)合頒布的《建設項目審計處理暫行規(guī)定》(審投發(fā)〔1996〕105號)第十四條“工程價款決算中多計少計的工程款應予調整”的規(guī)定,該工程決算中多計工程造價121 106.54元予以調減,本次審計以審定造價7 647 954.71元進行結算。
(二) 10KV外線工程結算價超中標價較多的問題。建設單位應在以后的工程建設中加強工程前期管理,提高合同的準確性,嚴格控制工程造價并避免類似問題發(fā)生。
(三)關于多付永久用電入網費59 239元的問題。根據(jù)《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jiān)督條例》第四十條“已簽證多付工程款的,審計機關應當責令建設單位限期收回或直接收繳”的規(guī)定,建設單位應及時向深圳市龍供供電服務有限公司收回多付的永久用電入網費59 239元。
(四)關于未按規(guī)定及時報審工程竣工決算的問題。建設單位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應嚴格執(zhí)行《龍崗區(qū)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報審工程竣工決算。
對本次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請區(qū)建筑工務局自收到本報告之日起90日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龍崗區(qū)審計局。
本報告及有關整改情況隨后將以適當方式公告?! ?/span>